深圳率先建立“生前预嘱制度”,其在“临终决定权”上的观念引导和制度探索价值不应小觑。
来源:www.gzmc168.cn/news-5160
▲2021年3月21日,北京松堂关怀医院,一老人在病房外通道散步。通道的末端是雏菊之家,专为儿童临终关怀设置的病房。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摄
据报道,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近日表决通过了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》修订稿。其中,第七十八条在“临终决定权”上做出了大胆突破,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“不要做无谓抢救”,医院要尊重其意愿,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。深圳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。
该条新法规,对于不堪忍受过度抢救之苦的临终患者,是一大福音。人之将死,个人意愿既难以表达,更难得到尊重。尤其当各种导管插进患者身体后,患者说话交流的机会丧失,想表达想法几乎不可能,即使因过度抢救导致患者十分痛苦,也只能被动忍受,直到生命结束。
但有了生前预嘱则不同,临终抢救是否采取插管、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,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统等,患者均可事先自主做好安排。而且,这种生前预嘱具有法律效力,不必担心医生和家属会随意更改。长期困扰临终患者家属的一道难题,也有望从此得到化解。
尤其对于老年患者的子女及其他亲人而言,尽管患者已处于弥留之际,若不“尽力抢救”,对己怕留下遗憾,将来自责“是我害了老人”;对外则担心留下把柄,怕人说不孝、舍不得花钱。倘若老人有多个子女,主张“放弃抢救”的子女,还可能受到其他子女的指责。
在这些传统观念、社会舆论的压力下,明知任何医疗措施都已经不可能逆转病情,仍然“不到最后决不放弃”,就成为普遍现象。在此过程中进行的过度用药、检查,甚至过度抢救等,不仅加重了自身经济负担,也给患者带去痛苦,对医疗资源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。
有了生前预嘱,相关决定来自患者本人,并得到法律的支持,家属便可以不再面临这种两难选择。同时也给医生吃上了一颗定心丸。
此前,民间也在大力推广生前预嘱,比如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在业界就广为人知,其相关网站推出的“我的五个愿望”,国内已经有5万多人填写。
但这种民间倡导不具法律效力,一旦患者亲属对此有异议,医疗机构及医生就可能面临民事侵权索赔,或者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。这种巨大的不确定性风险,让医生不敢做决定。也因此,当患者生命垂危之际,医院仍秉着救死扶伤的医学精神,对其进行无谓抢救的情况,并不罕见。
通过立法,生前预嘱具有法律效力后,医生在法律框架下做出选择,将不再顾虑重重。
而这个过程,也是一个从制度层面推动传统观念转变的过程。有时候,不惜代价的抢救,并非是患者所乐见的,也不是对生命尊严的最好保护,更不应以此站在道德高地,评判患者子女及医院、医生的选择。
以此而论,深圳率先在全国建立“生前预嘱制度”,其在“临终决定权”上的观念引导和制度探索价值不应小觑。
建立生前预嘱制度,通过立法赋予患者临终抢救决定权,给患有医学上抢救治疗无望疾病的老人带来安宁,使他们的离世从“生死两相憾”变成“生死两相安”。
也要看到,生前预嘱的完善和普及,在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生前预嘱涉及诸多法律和医学专业概念,患者理解有难度,签署生前预嘱前,要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指导与服务。包括创伤性抢救是否值得实施、损害与收益如何评估等,也要完善操作规范,使之有章可循。
此外,生前预嘱入法,也要避免被恶意利用,比如临终抢救的医疗开支很大,要谨防健康商业保险夸大生前预嘱的作用等。
尽管生前预嘱首次入法,规则未必成熟,但深圳在此方面进行的制度性探索,必然会日益累积经验,为我国普及生前预嘱开创一个科学模式,最终让每位患者都有权选择自己的临终抢救方式,能够从容和有尊严地离世。
评论列表(253条)
爱笑的萌萌喵
那如果老人说 医生请尽一切可能抢救我…..那…老人孩子如果不去卖车卖房…是不是成了板上钉钉的不孝顺。。
百度网友190f1a0
卖车卖房是患者自己内部家庭决策,不在医院服务范围内
chenzheshan
没有这条规定 只是医生按照正规的流程 没有钱就保守治疗 如果是患者想结束生命 至少走得不那么痛苦 医生会让结束生命走得更加安详
松镶春0i
关键是这个“无谓抢救”要怎么界定呢?如果按照生命至上的原则话,就不存在无谓抢救了。
啊对对对XYZ
医生说转达,科学不会说话
沙晴曦I2
就是说到时候,临床医生决定了你当时的生死?你说的这个真的很难界定!
yangcipengzi
一位医生告诉我,大部分患者花费的费用大头就是临终的三天抢救,可以花掉一生积蓄还不够,结果还是不会改变!
你摊上大事了c
那么变成多活一年但每天都活得生不如死的呢?算不算“结果还是不会改变”?
啊邻
多活几天,不算结果改变,那么,多活一个月、半年乃至一年呢?算不算“结果还是不会改变”?
伏允晨45
要是能实现安乐死就更进步了
球迷老猫
现在不行
结缘人2
慢慢来
老实人说实话别生气
如果老人没钱他要求抢救自己的话,哪一切抢救费用是不是都应该有子女承担啊,
三只耳好剧推送
大家别搞混了,这个法律说的是你可以要求不抢救自己,也就是自己想升天,但是你不能要求所有人必须抢救你,如果你没钱了,子女放弃了,那是不犯法的
小百穆苏
非常支持,我命由我不由天。我可不想插满管子走掉。
落日故人情z
当你奄奄一息的时候,你未必这么想。一般而言,人到生命最后一刻的时候,还是无比眷恋这个世界的。
百度网友0360c89
个人感觉这是一个大的进步
百度网友f32ff8d12
从容而又有尊严的离开,也是一种文明的进步
圆儿1233
是啊抢救过来了没尊严地瘫痪好几十年,还得埋怨抢
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请发送邮件至 203304862@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本文链接:https://xz1898.com/n/24894.html